我国利用外资处置不良资产取得新突破

我国利用外资处置不良资产取得新突破

一、中国利用外资处置不良资产有新突破(论文文献综述)

郑冬冬[1](2014)在《A银行的不良资产管理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不良贷款对商业银行的生存和发展,乃至国家的金融形势都具有极大的影响。要做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化解和控制,需要认真分析不良贷款产生的原因,从而找出解决对策。降低银行不良贷款,关键是要构建科学的信贷管理体系,健全内部控制,同时应有合理的政府干预、良好的信用环境及完善的金融法规体系。随着A银行贷款总量的不断增加,不良贷款率虽实现下降,但不良资产总额的增加仍吞噬着银行利润,是未来稳健经营发展的风险隐患。研究存量不良贷款的处置措施以及今后不良贷款新增的预防措施,是优化A银行资产质量,提高经济资本指标及经济效益的现实需要,也将有助于该行的稳健经营和持续发展。本文以不良资产含义、不良贷款的分类、银行不良资产管理理论等研究方法为工具,以A银行不良资产为研究对象,从A银行不良资产现状及其影响、不良资产形成的原因等方面分析了A银行不良资产的基本状态,指出A银行现存的大量不良资产已对银行资金周转、财务状况等方面带来了风险隐患,同时剖析A银行现行处置不良资产措施存在的问题。通过分析国际上其他主要国家解决银行不良资产问题的主要方式,以及国内化解与防范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对策经验,针对A银行现行的不良资产处置措施存在的问题,研究探讨化解A银行现有不良资产的措施,同时提出防范新增不良贷款的建议。

陈南辉[2](2012)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若干法律问题研究》文中指出本世纪初的“次贷危机”给世界金融业造成了巨大的灾难,各国金融体系重建步履维艰。究其原因,主要症结在于不良资产的积聚衍生和金融监管的严重滞后。不良资产是伴随着金融业的发展特别是银行业的发展产生的问题,由于金融业的高风险性质和本身自带的违约成本,加之20世纪80年代以来资本全球流转加速、国际金融产品不断创新和全球金融一体化迅猛发展,不良资产已成为各国经济金融可持续发展的一大桎梏。数额巨大的不良金融资产使许多国家的金融体系不堪重荷,大大冲淡了金融机构的资产质量,增加了金融风险,为经济金融危机埋下隐患。为了摆脱这一困境,各国采取多种应对之策。然而,化解不良资产的方法又可能造成资产风险的进一步积聚和放大。例如,次级贷款证券化,就被认为是引起本次危机的罪魁祸首,是在化解不良资产过程中所产生的方法偏差,其危害持续而深远。因此,如何处置不良资产,一直是国际金融业发展和风险防范不容回避的一大核心问题。本文正是站在不良资产处置的前沿,结合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组织形式,对不良资产的适当处置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发展前景进行考察和研究,以探寻其今后的改革方向和路径。通常,各国采取流量或者存量的方法解决金融体系内的过多坏账问题。存量的解决主要是通过成立专门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进行接收和处置,改善原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情况,使本国的金融市场得以稳定。资产管理公司在世界范围内广泛存在,但在我国依旧是属于新兴事物。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随着我国经济转型,银行业在资产规模迅速扩张的同时,不良资产率一度高企,亚洲金融危机后更是急剧升高。为维护我国的金融稳定和安全,我国于1999年相继成立了信达、长城、东方和华融四家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和处置4家国有商业银行的部分不良资产。这些资产管理公司的产生和运行开辟了我国对不良金融资产进行专业管理的先河,通过借鉴外国相关行业经验,我国以市场化运作模式对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金融资产进行处理,不仅降低了金融风险,而且推动了四大专业银行的股改上市,进一步深化了我国的金融体制改革。目前,虽然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政策性不良资产的处置已经告一段落,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商业化资产处置的任务依旧繁重。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有效运作,离不开法律的规范。本文着重从法律角度,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及其运行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进行探讨。除引言和结语外,本文共分为六章:第一章为银行不良资产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概述。本章着重从银行内部因素、政府政策因素和企业因素三个方面分析不良贷款的形成原因及其危害,阐述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概念、特征与所面临的风险。此外,还概括介绍了我国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运转历程和转型之路及其在处理银行不良资产中的地位与作用。第二章在讨论传统公司治理理论和借鉴国外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治理结构的经验基础上,分析了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股权结构、资本结构和治理机构三个方面的不足,对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治理结构提出建议。第三章详细分析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不良资产收购过程中的定价、融资渠道等问题,此外,专门研究了在这一过程中产生的诸多相关法律问题,如不良资产转让的生效要件、不良资产收购行为的可诉性问题等,这些问题的解决对于不良资产处置的顺利进行以及处置的最终收益均有重要影响。第四章采用理论研究和案例研究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对目前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债权处置的五种主要方式,即债务重组、资产转让、债转股和资产证券化、诉讼追偿的深入分析,提出了其在实践中的法律运用。第五章考察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现有监管体制的挑战,指出由此引发的监管体制方面的问题,提出在当前多头监管模式实际存在的情况下,要完善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外部监管,设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监管协调委员会。第六章在借鉴国外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立法经验和阐述我国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法律环境和法律地位的基础上,运用法理学的价值分析方法和新制度经济学理论分析了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运行中的法律障碍,并就其今后法律体系的完善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具体来说,在组织形态、法人治理、债权债务承继、监管、信息披露、法律适用、激励和约束机制等方面完善相关制度,建立一个以《公司法》为一般法、以条例为特殊法、辅之以相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资产管理公司法律体系。

周再明[3](2011)在《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的若干法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随着中国金融业的全面对外开放,国内金融市场将在更大程度上融入全球金融体系,而且外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大量涌入,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必然要面临一场前所未有的激烈竞争和挑战。为了提高国有商业银行的竞争力,我国政府通过各种方式处置、解决国有商业银行的巨额不良资产,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不良资产处置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不良资产新增的问题依然存在。尽管在不良资产处置问题上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和规章,但是,现行的不良资产处置法律制度仍存在缺陷与不足,缺少相应的配套法规,以致在不良资产处置的具体操作中经常出现无法可依的尴尬局面。本文围绕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现状及成因等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对不良资产处置中的若干法律问题进行了思考和研究,提出了要防范和化解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需要结合我国的实际,并借鉴国外不良资产处置的先进经验,从法律层面来加强和保障不良资产的处置,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推动和完善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化解金融风险,促进我国银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本文主要内容如下:引言:选题的现实意义以及本文的主要内容和研究方法。第一章:本章介绍了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内涵及认定,对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现状及成因做了几个层面的分析,并结合我国国情提出不良资产处置的现实意义。第二章:对国外处置不良资产进行了比较分析,介绍和分析了美国、韩国、波兰处置不良资产的法律制度安排和处置效果等等,并对各国处置不良资产的法律经验作了总结。第三章:本章对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中的法律问题进行了研究和思考,重点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不良资产、债转股、利用外资处置不良资产、资产证券化四个方面存在的法律问题进行了研究,并结合实际提出了一些想法和建议。第四章:提出对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的法律对策,分别从制定单独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法》、建立健全债转股法律制度、完善资产证券化的相关法律规定、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等方面构想,期望从法律上保障不良资产的处置。结束语:总结本文的主要观点。

苏晖[4](2010)在《DG银行不良资产管理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具有核心作用。然而,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世界历次经历的银行危机、金融危机乃至经济危机的爆发均与银行的不良资产有关。银行不良资产困扰和影响金融业,使各类金融手段难以发挥正常作用,进而危害经济运行。金融不良资产已成为了当今一个世界性的难题。作为20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化解城市信用社累积的金融风险的副产品的城市商业银行因历史原因,整体实力本来就不强,内部管理能力、经营管理能力及盈利能力在一定程度上与国有银行及其他股份制银行存在较大差距。与此同时,因为历史原因,城市商业银行集聚了大量的历史遗留不良资产,改制后城市商业银行又重新产生了新的不良资产。因业务发展受地域限制,城市商业银行的资产规模较小,相应的抗风险能力也弱,而城市商业银行的性质与地位也决定其在化解不良资产的过程中,难以得到国家政策及财力的支持,不良资产问题尤为严峻。目前全国各地很多的城市商业银行纷纷改制,寻求跨区域经营以实现上市。城市商业银行要稳健发展实现上市必须卸下不良资产的包袱,化解风险。本文从比较分析的角度出发,考察其他国家处理不良资产的经验,结合我国实践,研究DG银行对不良资产的处置问题。文章以银行的不良资产为主线贯穿全文始终,分三个部分论述即(1)银行不良资产管理的国际比较,(2)DG银行的经营及不良资产的现状,(3)DG银行不良资产管理策略研究,以期能对城市商业银行解决不良资产问题提供可行的方案。

翟欣欣[5](2010)在《AMC不良资产处置绩效评价及其商业化转型研究》文中提出为了有效化解国有商业银行产生的金融风险,保全国有资产,促进国有企业和银行改革,帮助企业脱困,我国于1999年成立了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分别处置四大国有银行剥离的1.4亿元不良资产。对于这个具有特殊意义的金融企业来说,它肩负着处置不良资产的重任,在处置的效率和速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是值得研究,但政策性不良资产确实大大减少了,而且十年大限已至,伴随着商业银行改革进程的加快,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外部环境出现了新的变化。它不再是履行政策职能的金融机构,而需要面对市场竞争,探索商业化转型,真正发展成为市场化的主体,促进我国金融业的混业经营。本文首先讨论了论文的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运用不良资产的基本理论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展的相关理论,将实证分析和规范分析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成立的背景出发,分析它的性质特点、组织结构、业务范围、监管组织等运行机制进行分析,总结多年来AMC取得成效;再利用数据包络分析方法详细地评价了AMC总体和个体两个层面处置不良资产的绩效问题,从多个视角进行评价,得出我国资产管理公司的处置进度已超过了国际专家订立的评判标准,但处置效率不理想,达到DEA有效的决策单元较少,同时归纳了AMC发展中存在的很多问题。然而,对于一个崭新事物,没有问题是不可能的。从它的工作效果看,已逼近国家设计目标。AMC是不能关闭、不能合并,有必要存续下来的,而且商业化转型是AMC发展的必然选择。认为应确定商业化转型的目标定位是向现代金融服务企业的大方向迈进。通过成立金融控股公司,逐渐发展上市,“循序渐进”地向混业经营过渡。结合国家政策,商业化转型要股份制改革,引入战略投资者,明确具体实施方案,协调金融控股公司母子公司之间的控股关系,发展委托业务、融资租赁业务、投资担保业务、证券经纪及承销业务及自营业务等。最终,建议资产管理公司需尽快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业务拓展深化,积极开拓处置市场;还要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培育不良资产交易和资本市场体系,加强资产管理公司的外部监管,全面构建信用体系和保障体系等宏观环境。

周四明[6](2009)在《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法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在金融市场的国际竞争日趋激烈的形势下,金融资产的质量成为衡量一国经济实力和竞争优势的重要标志。而商业银行的巨额不良资产,不仅危害银行资产流动性,影响银行体系的稳定,也不同程度地削弱了银行业对经济发展的支持作用,甚至可能损及国家经济安全与政治稳定。重视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的法律问题研究,有效化解商业银行的巨额不良资产,提高金融资产质量以迎接全球化挑战,事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是摆在我国政府和银行面前的一个重要难题。由于历史、政治和管理经验等方面的原因,我国在转轨期积累了巨额银行不良资产,我国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分布规模广、数量巨大,不良资产率高己是不争的事实。这些巨额不良资产的存在,已成为我国金融体系稳定和经济发展的严重威胁。它冲减了银行收益,严重制约了我国商业银行的竞争力;阻碍了企业的发展,最终影响我国的经济改革步伐;导致国民经济运行不畅,危及国家的经济金融安全。世界各国面对严重的银行不良资产问题,根据各自不同的国情,采取了种种措施予以处置。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的主要方式有对银行注资、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债权转股权、资产证券化及外资参与。自1999年我国不良资产处置序幕启动以来,我国相继颁布实施了一系列关于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这些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使不良资产处置的法律法规逐步完善,不良资产处置也取得一定的阶段性成果。但在当前的国情条件下,由于不良资产种类繁多、涉及法律关系复杂,在不良资产处置的实践操作中,无论是不良资产处置的总体法律支持,还是债转股、资产证券化或者是利用外资,或多或少都存在一些法律问题。针对中国的国情并借鉴国际经验,提出了处置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对策,要完善相关法制制度,制定债转股的专门法律,构建不良资产证券化法律制度,完善利用外资处置不良资产的法律制度。

张彧[7](2009)在《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哈尔滨办事处不良资产处置方式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是1999年成立的四大国有资产管理公司之一,哈尔滨办事处是其30家分支机构之一,成立之初主要任务是处置自农业银行剥离的不良贷款(政策性资产),2006年政策性资产已全部处置完毕。2005年,长城哈办以竞标方式竞得工商银行不良贷款(商业性资产)308.81亿元,并于2006年进入实质性处置阶段,在商业性资产的处置中,长城哈办主要采用了诉讼追偿、竞价转让、协议转让等处置方式,但这些处置方式多为处置政策性资产时运用的传统方式,对于商业性资产的资产特点,这些处置方式存在着不足与缺陷。因此,本文探讨长城哈办不良资产的处置问题。本文首先在相关理论的基础上,系统分析了长城哈办主要的不良资产处置方式——诉讼追偿、竞价转让和协议转让,肯定了这些处置方式在不良资产处置中的积极作用,同时指出每种处置方式的不足。其次,本文通过分析美国、韩国和瑞典的不良资产处置模式,提出长城哈办从中可获得一定的启示,即处置不良资产需政府配合、处置不良资产要及时快速、不良资产处置应市场化、资产证券化是不良资产处置的有效途径等。最后,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本文建议,长城哈办应尝试采用资产证券化、利用外资参与处置不良资产,且应充分利用资产重组方式进行不良资产处置,以期对长城哈办的不良资产处置提供借鉴。

李丹丹,马仁龙[8](2009)在《外资参与中国不良资产处置的法律分析》文中研究说明商业银行不良资产问题已经成为危害全球金融体系稳定的顽疾,通过结合中国不良资产处置发展的脉络,考察了外资参与中国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处置的可能性及必要性,并就其参与的三种主要方式组建合资公司、打包处置和不良资产离岸证券化当中存在的法律障碍加以分析,针对亟待解决的问题提出应明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公司类型并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对中国现行分业经营体制的除外规定作出解释,制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法》和《资产评估法》,同时理顺外汇管制问题,以期利于中国不良资产处置,同时提高中国银行抗击金融风险及应对外资银行竞争的能力。

赵永军[9](2008)在《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运行与发展研究》文中提出随着世界经济形势的发展和国际金融一体化进程的加快,金融市场的国际竞争日趋激烈,需要各国以强大的经济实力和竞争优势应对一体化的挑战。而金融资产的质量是衡量一国经济实力和竞争优势的重要标志。其焦点在于银行业的巨额不良资产,它不仅影响着银行体系的稳定,也不同程度地削弱了银行业对经济发展的支持作用。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受到不良资产的困扰,中国也不例外。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中国政府强烈地认识到银行不良资产的危害,意识到银行的稳健运行与国家经济安全之间紧密的联系。实践证明,设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AMC)乃是一种较为有效的方式。基于此,党中央和国务院于1999年4月到10月期间相继成立了信达、华融、长城和东方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并于2000年完成了对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首批近1.4万亿元不良资产的剥离工作,开始进入不良资产管理与处置的实质性运作阶段。随着中国AMC资产处置工作的深入开展,不良资产规模逐渐减少,不良资产处置结束后,AMC是解散关闭,还是转型?中国AMC未来如何发展?这些问题成为理论界和业界一个热点话题。2004年2月24日,国务院批准了财政部上报的《关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改革与发展问题的请示》,明确了AMC建立不良资产处置目标考核责任制,确定了AMC向商业化转型的发展方向。2006年3月,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在《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完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运行机制”,为AMC的未来发展奠定了基础。2006年底,中国AMC虽然已基本完成政策性不良资产处置的任务,然而中国AMC在实际运作中,仍然存在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处置手段、监管体制等方面的问题。未来AMC的发展运行与道路的选择对我国不良资产的市场环境有很大的影响,对我国宏观经济的调控和国有企业的改革也有很重要的意义。笔者正是因为看到了AMC运行与发展问题研究的重要意义,所以就结合自己在AMC多年的工作经验,试图通过对我国AMC在七年间的运行绩效评价,并在分析影响AMC发展制约因素的基础上对中国AMC的运行与发展提出自己的见解。本文主要运用产业经济学的不完全信息理论和委托代理理论以及金融创新理论,首先从中国AMC成立的背景出发,对中国AMC发展的历程和运作实践进行分析,总结中国AMC运行发展的实践及成就,并运用DEA法对其运行绩效进行了实证分析。其次对中国AMC运行发展中所面临主要问题及制约因素进行了详尽分析。在此基础上结合发达国家、新兴市场经济国家、经济转轨型国家资产管理公司运行与发展的经验教训,对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未来整体发展方向和模式进行了深入探讨,并提出了相关的保障措施。本论文研究的结构及内容如下:第一章导论本章主要分析介绍了论文选题的背景、研究目的和意义,提出论文研究的主要思路、研究方法及可能的主要创新点。第二章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展理论本章首先运用金融中介理论分析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产生的必然性,阐述并研究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收购及管理的原则和方式。在此基础上运用博弈论分析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不良资产处置中与欠款企业间的博弈关系,并从资产管理公司介入前后的演变模型进一步分析指出在转轨经济中资产管理公司的存在必要性。结合金融创新理论指出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应积极进行制度创新和方法创新,开拓出适合我国资产管理公司运作的发展道路。第三章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运行及发展模式的国际比较及经验借鉴本章立足国外资产管理公司(AMC)发展实践,区分在不同经济环境下AMC的运行和发展模式,系统地介绍了美国、日本、瑞典等发达国家,韩国、泰国、马来西亚等新兴市场经济国家,以及匈牙利、波兰等经济转轨型国家AMC成立的背景、运作的模式、不良资产处置的方式和成效,并对其进一步发展进行了概括。通过比较分析,本章对国外AMC发展经验进行了总结,得出结论认为:AMC的设立与成功运行需要特别的政策与法律支持;AMC的发展需要明确的经营目标、合理的激励机制、健全的治理结构;AMC需要制定切合实际、符合本国国情的不良资产处置对策。此外,AMC退出或转型与机构的定位、资产特征、市场需要等因素紧密相关。第四章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展历程及运行评价本章重点对专门处理银行不良资产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AMC)成立的背景、特点及功能定位进行了研究,并对中国AMC的产生及业务发展的演变历程进行了回顾,对中国AMC业务发展进行了比较,总结了中国AMC发展中已取得的成就。并运用数据包络分析方法(DEA),对中国AMC处置不良资产的效率进行了度量。通过实证分析,得出结论认为,中国不良资产总体处置效率不是很高;从不良资产处置速度来看,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的速度最快;从不良资产现金回收率来看,信达的不良资产现金回收率最高。在综合分析各家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处置速度和收回率后,认为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的年平均处置效率最高,而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的年平均处置效率较低。这固然反映了各AMC处置资产的能力,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各自所收购不良资产质量的巨大差别和国家相关政策的一些变化。研究结论是中国AMC处置效率主要是受不良资产贷款但保方式、贷款本金、AMC不良资产处置方式、处置环境因素及债务企业自身因素的影响。第五章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运行发展中问题及制约因素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处置不良资产中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正确把握不良资产管理处置中的困难和矛盾,对于进一步加快不良资产的处置进程,以及确定中国AMC的适时转型具有重要的意义。本章重点分析了中国AMC运行发展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并对其发展的内外部制约因素进行了深入分析,得出结论认为中国AMC在发展中面临资本市场、社会保障机制及法律环境不完善的外部因素制约;在其经营和发展的内部因素方面也存在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业务发展受限、专业人才缺乏等诸多方面的问题和障碍。第六章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发展趋势本章在对国外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展方向科学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我国政府和中国AMC自身两个层面,对中国AMC的发展趋势进行了分析,得出结论认为中国AMC应当存续并转型。并提出了中国AMC应当在不良资产处置方式上进行深化,以适应不良资产处置的市场化趋势。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商业化转型的路径分析中,针对理论界所提出的六种思路,结合我国实际进行了深入研究,认为未来将现有AMC转型为现代投资银行在中国具有更强的适用性和可行性。第七章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展模式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未来的发展问题是一个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在前一章分析的基础上,通过本章的研究,提出中国AMC商业化转型的发展目标应该是:以不良资产处置为主业,建立具有投资银行功能和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本为纽带,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股份制、综合性的现代金融服务企业。中国AMC要继续坚持以管理和处置不良资产为主业,依托长期积累的资源和优势,在条件成熟时,有选择地开展证券、金融租赁、信托、担保、财务顾问、基金等业务,在资产市场、资本市场和融资市场发挥中介作用。通过产权制度改革和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加快中国AMC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推进集团公司的股份制改革。论文指出现阶段,与母体银行组建金融控股集团模式是AMC转轨的最佳路径选择。第八章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运行发展的保障措施本章在前面章节分析的基础上,主要从AMC的内部机制及外部条件两个视角,研究探讨如何结合内外部的各种因素,促进和推动AMC在我国的进一步改革和发展,并提出保障措施是:加快AMC内部机制改革,构建并完善AMC管理体制,确立AMC功能与目标,确定AMC合理的核心业务并扩大经营范围,促进不良资产处置方式的多样化、全面化,建立有效的人员聘用和激励机制;完善AMC外部环境建设,加强对公司转型、不良资产处置等方面的立法,加快培育不良资产交易和处置的市场体系,积极利用外资参与不良资产处置,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王钰[10](2007)在《论外资参与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的法律问题》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论文一共分为四章正文和结论。第一部分为“外资参与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的背景”,主要交待了银行不良资产的定义、以及我国银行不良资产的成因和规模,指出银行不良资产,特别是国有银行不良资产过高已直接影响我国金融体系的稳定,对经济体系的健康发展造成了一定障碍。而后,文章从法律原因分析了外资为何要参与我国银行不良资产的处置,文章着重分析了三个原因:我国相关法律的出台使外资的参与成为了可能;规避某些限制外商投资的法律使参与不良资产处置成为一种战略手段;借机进入国内资本市场是外资参与不良资产处置的一个最终目的。最后,文章列举了外资参与不良资产处置的几种主要的方式。第二章重点分析我国目前的法律体系下外资参与不良资产处置所面临的问题。该章第一节从政府管制,包括参与主体、行业准入、外资待遇方面进行了分析。第二节指出了外资参与不良资产处置操作过程中遇到的一些法律障碍。主要从通过招投标等手段确定外资买家,进而组成合资公司处置不良资产、打包出售不良资产和不良资产证券化三种方式进行了逐个的分析。其中,该节第三部分较详细地分析了不良资产证券化,介绍了不良资产证券化的概念和操作的流程,并指出了在不良资产离岸证券化过程中遭遇的一些亟待解决的法律问题。由于韩国在不良资产处置方面走在亚洲的前列,韩国资产管理公司在不良资产处置方面积累了很多成熟的经验,韩国政府在立法方面也给了不良资产处置很多支持。并且,韩国在不良资产的成因方面与我国有某些共通之处,因此,第三章重点介绍了韩国不良资产处置方面的一些立法和操作经验,希望能够对我国的相关立法有所启发。正文第四章对完善我国利用外资处置不良资产法律提出了自己的思考。从完善现有立法和制定新的法律两个方面进行阐述。重点从外资待遇、合资资产管理公司的设立、我国四大AMC的定位、不良资产定价、资产转让的监督、外汇管制和信息披露这七个方面试图提出一些解决的思路。最后结论指出,解决银行不良资产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完成的,需要银行业和法律界长期的努力。

二、中国利用外资处置不良资产有新突破(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中国利用外资处置不良资产有新突破(论文提纲范文)

(1)A银行的不良资产管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前言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1.1.1 研究背景
        1.1.2 研究意义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1.3 研究内容和方法
        1.3.1 研究内容
        1.3.2 研究方法
第2章 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管理相关理论
    2.1 银行不良资产含义
    2.2 银行不良贷款的分类
    2.3 不良资产管理的理论基础
    2.4 防范贷款风险的方法
        2.4.1 VaR技术方法
        2.4.2 专家分析方法
        2.4.3 贷款评级法
        2.4.4 信用评分法
第3章 A银行资产及其管理现状分析
    3.1 A银行简介
    3.2 A银行的不良资产以及发展现状
        3.2.1 A银行的不良资产及其影响
        3.2.2 A银行不良资产管理的现行措施
        3.2.3 不良资产处置措施存在的问题
    3.3 银行资产出现问题的原因
        3.3.1 内部原因
        3.3.2 外部原因
第4章 国内外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管理的经验及借鉴
    4.1 国外银行不良资产管理的主要措施
        4.1.1 西方国家对于银行不良资产管理的普遍措施
        4.1.2 美国商业银行处理不良贷款的方法
    4.2 国内银行不良资产管理的主要措施
        4.2.1 展期不良贷款
        4.2.2 核销不良贷款
        4.2.3 与资产管理公司合作处置不良贷款
        4.2.4 债转股
    4.3 国内外商业银行信贷资产风险防范与化解措施对A银行的启示
第5章A银行不良资产管理的对策建议
    5.1 对A银行不良资产管理建议的目标思路
    5.2 A银行存量不良资产的处置措施建议
        5.2.1 借助产权交易所处理不良资产
        5.2.2 借助PE与信托方式处理不良资产
        5.2.3 利用投行手段化解不良贷款
        5.2.4 利用外资处置不良资产
        5.2.5 国家政策支持
    5.3 A银行预防不良资产新增的措施建议
        5.3.1 改进风险管理理念和模式
        5.3.2 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与银行治理结构
        5.3.3 建立科学合理的风险管理体系
        5.3.4 运用风险技术管理方法
        5.3.5 拓展贷款客户的信息来源渠道
        5.3.6 强化金融监管力度
        5.3.7 借助政府力量
        5.3.8 完善金融法律制度
第6章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2)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若干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论文创新点
目录
中文摘要
Abstract
0 引言
    0.1.1 本文的研究背景
    0.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0.1.3 本文的研究方法
1 银行不良资产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1.1 银行不良资产概述
        1.1.1 银行不良资产的定义和法律特征
        1.1.2 与不良贷款有关的几个理论
        1.1.3 我国银行不良资产的分类
        1.1.4 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成因分析
        1.1.5 银行不良资产的危害
    1.2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概述
        1.2.1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定义和特征
        1.2.2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类型
        1.2.3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所面临的风险
    1.3 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历史演进
        1.3.1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处理银行不良资产中的作用
        1.3.2 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历史发展
        1.3.3 我国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转型路径
    1.4 小结
2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
    2.1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传统公司法理论
        2.1.1 传统公司法关于公司的理论
        2.1.2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传统公司法理论的挑战
    2.2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治理结构
        2.2.1 公司的治理结构的概念
        2.2.2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股权结构
        2.2.3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资本结构
        2.2.4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治理机构
    2.3 我国资产管理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构建
        2.3.1 我国资产管理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缺陷
        2.3.2 我国资产管理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
    2.4 小结
3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资产收购
    3.1 资产收购与不良资产获取
        3.1.1 资产收购的含义和范围
        3.1.2 不良资产的获取
        3.1.3 资产收购的定价
    3.2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融资分析
        3.2.1 政府援助
        3.2.2 中央银行融资
        3.2.3 发行债券
        3.2.4 募集基金
    3.3 不良资产收购中的法律问题
        3.3.1 不良资产收购中的当事人分析
        3.3.2 不良资产收购的法律性质分析
        3.3.3 不良资产收购实践中的常见法律问题
        3.3.4 非金融不良债权收购的有关法律问题
    3.4 小结
4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资产处置
    4.1 资产处置业务概述
        4.1.1 资产处置的概念
        4.1.2 影响资产处置的关键因素
        4.1.3 资产管理公司常见的资产处置方式
        4.1.4 主要国际金融组织处置银行不良贷款的新举措
    4.2 债务重组
        4.2.1 债务重组概述
        4.2.2 债务重组的主要方式及风险规避
        4.2.3 债务重组案例分析:通过债务重组增值运作——AW国际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处置案例
    4.3 债权转让
        4.3.1 债权转让概述
        4.3.2 债权转让的主要方式
        4.3.3 我国债权转让的法律问题
        4.3.4 债权转让案例分析:H资产管理公司JS地区资产包转让
    4.4 债转股
        4.4.1 债转股概述
        4.4.2 实施债转股的优劣分析
        4.4.3 债转股案例分析:大债权人成为大股东——GH饭店债转股方案
    4.5 资产证券化
        4.5.1 资产证券化概述
        4.5.2 资产证券化运作中的法律问题
        4.5.3 资产证券化案例分析
    4.6 印度《金融资产证券化及重组与担保物权的强制实现法》及其借鉴
        4.6.1 《SARFESI》的出台背景
        4.6.2 《SARFESI》的主要内容
        4.6.3 对《SARFESI》评价
    4.7 小结
5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管
    5.1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金融监管体制的挑战
        5.1.1 金融监管概述
        5.1.2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现有金融监管体制的挑战
    5.2 影子银行监管的国际经验及其启示
        5.2.1 影子银行的涵义及其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关系
        5.2.2 影子银行对金融体系及其监管的影响
        5.2.3 影子银行监管的国际动态及措施
        5.2.4 我国影子银行的发展及其监管建议
    5.3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管模式研究
        5.3.1 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管现状
        5.3.2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目标监管的合理性
        5.3.3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目标监管的可行性
        5.3.4 推进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目标监管的建议
    5.4 小结
6 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立法
    6.1 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立法的必要性分析
    6.2 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法律环境分析
        6.2.1 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立法发展
        6.2.2 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实践中面临的法律困境
    6.3 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立法的理论分析
        6.3.1 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立法的法理分析
        6.3.2 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立法的新制度经济学分析
    6.4 股份制改造背景下相关法律问题及完善建议
        6.4.1 组织形态
        6.4.2 法人治理
        6.4.3 债权债务的承继
        6.4.4 监管
        6.4.5 信息披露
        6.4.6 法律适用
    6.5 小结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3)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的若干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一章 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概述
    一、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内涵及认定
    二、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现状和成因
        (一) 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现状
        (二) 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成因
    三、处置不良资产的现实意义
        (一) 控制金融体系的健康运转,有效避免金融危机发生
        (二) 有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三) 能加强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综合竞争力
第二章 国外处置银行不良资产的经验与借鉴
    一、美国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的经验
        (一) 制订相关法律,为银行不良资产处置提供有效法律保障
        (二) 建立专门机构,集中处置银行不良资产
    二、韩国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的经验
    三、波兰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的经验
    四、经验总结
        (一) 须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制度来保障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的顺利开展
        (二) 政府须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管理银行不良资产处置
        (三) 进行政策和制度方面的创新
        (四) 设立专业机构或公司,集中处置银行不良资产
        (五) 加强对商业银行的监督管理,有效防范不良贷款新增
第三章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中的法律问题
    一、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不良资产中的法律问题
        (一)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不良资产概述
        (二)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不良资产中的法律问题
    二、债转股的法律问题
        (一) 债转股概述
        (二) 债转股中的法律问题
    三、利用外资处置不良资产的法律问题
        (一) 利用外资处置不良资产概述
        (二) 利用外资处置不良资产的法律问题
    四、不良资产证券化的法律问题
        (一) 不良资证券化概述
        (二) 不良资产证券化中的法律问题
第四章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法律处置对策
    一、制定单独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法》
    二、建立健全债转股制度
        (一) 充分保障资产管理公司债权转股权的主体地位及利益
        (二) 确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股权退出的合理机制
    三、完善资产证券化的相关法律规定
        (一) 境外资产证券立法的几种模式
        (二) 我国实施资产证券化立法的建议
    四、建立社会信用体系
结论
注释
参考文献
后记

(4)DG银行不良资产管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图表清单
第一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1.2 不良资产的定义
    1.3 文献回顾
    1.4 研究内容与方法
第二章 银行不良资产管理的国际比较
    2.1 美国模式
        2.1.1 美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运行机制
        2.1.2 不良资产处置措施
        2.1.3 美国处置不良资产的经验
    2.2 日本模式
        2.2.1 日本处置不良资产的运行机制
        2.2.2 不良资产的处置措施
        2.2.3 日本处置不良资产的经验教训
    2.3 我国银行不良资产的处置模式
        2.3.1 我国银行不良资产的现状
        2.3.2 处置不良资产的主要措施
        2.3.3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银行不良资产的成效
    2.4 本章小结
第三章 DG 银行不良资产的现状及管理办法
    3.1 DG 银行的经营情况
        3.1.1 历史沿革概述
        3.1.2 业务经营概况
    3.2 DG 银行的不良资产现状
        3.2.1 DG 银行不良贷款现状
        3.2.2 不良贷款形成原因分析
    3.3 DG 银行不良资产的处置措施
        3.3.1 法律诉讼追收
        3.3.2 破产重整
        3.3.3 贷款重组
    3.4 DG 银行经营不良资产的成效与不足
        3.4.1 DG 银行经营不良资产取得的成效
        3.4.2 DG 银行经营不良资产存在的不足
    3.5 本章小结
第四章 DG 银行不良资产管理策略
    4.1 债权打包转让处置
        4.1.1 加大债权打包转让方式的应用力度
        4.1.2 探索和优化打包债权的组合方案
        4.1.3 注重债权转让方案的灵活性
    4.2 委托专业的清收公司处置债权的分析
    4.3 健全银行内部管理
        4.3.1 完善银行治理结构
        4.3.2 建立健全银行内控机制
        4.3.3 加强不良资产处置的程序监督
    4.4 依法提高处置不良资产的自主权
        4.4.1 不良资产处置的政策与法律环境总体评价
        4.4.2 不良资产处置存在的法律风险与控制
        4.4.3 DG 银行在处置不良资产中应提高自主权
    4.5 本章小结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附录

(5)AMC不良资产处置绩效评价及其商业化转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1.绪论
    1.1.研究背景、目的及意义
        1.1.1.选题背景
        1.1.2.研究目的
        1.1.3.研究意义
    1.2.研究内容和方法
        1.2.1.研究的主要内容及框架
        1.2.2.研究方法
2.研究的理论基础和文献综述
    2.1.不良资产的基本理论
        2.1.1.不良资产概念的界定
        2.1.2.不良资产的处置模式
    2.2.AMC发展的相关理论基础
        2.2.1.金融中介理论
        2.2.2.金融功能理论
        2.2.3.金融创新理论
        2.2.4.公司治理结构理论
        2.2.5.数据包络分析方法
    2.3.国内外有关AMC的文献综述
        2.3.1.国外相关研究动态
        2.3.2.国内相关研究动态
3.AMC的发展现状及其处置绩效评价
    3.1.AMC的发展现状
        3.1.1.性质特点
        3.1.2.组织结构
        3.1.3.业务范围
        3.1.4.监督组织
        3.1.5.工作成效
    3.2.AMC不良资产处置绩效评价
        3.2.1.研究样本、变量及研究方法
        3.2.2.AMC总体处置绩效评价
        3.2.3.AMC个体处置绩效评价——以长城AMC为例
    3.3.AMC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3.3.1.政策性剥离和商业化处置难以兼容
        3.3.2.组织结构存在缺陷
        3.3.3.激励监管不有效
        3.3.4.业务开拓不足
        3.3.5.市场化专业人才匮乏
        3.3.6.资本市场体系不完善
        3.3.7.法律制度环境不完备
4.AMC存续及商业化转型趋势
    4.1.AMC存续的必要性
        4.1.1.AMC不能关闭且不能合并
        4.1.2.历史使命和处置环境的需要
        4.1.3.不良资产处置市场规模仍较大
        4.1.4.AMC较商业银行具有专业化优势
    4.2.商业化转型是AMC发展的必然选择
        4.2.1.国际AMC转型发展模式
        4.2.2.AMC商业化转型是大势所趋
        4.2.3.AMC转型面临的挑战
        4.2.4.AMC转型已具备的条件
5.AMC商业化转型的发展模式
    5.1.商业化转型的目标定位
    5.2.商业化转型的组织模式
        5.2.1.金融控股公司是转型道路
        5.2.2.向金融控股公司转型的可行性及其优势
        5.2.3.向金融控股公司转型的具体路径选择
    5.3.商业化转型后的股权结构
        5.3.1.股份制改革和引入战略投资者
        5.3.2.商业化转型股权改革的具体方案
        5.3.3.商业化转型后母子公司控股关系
    5.4.商业化转型后的业务发展
        5.4.1.委托业务
        5.4.2.融资租赁业务
        5.4.3.投资担保业务
        5.4.4.证券经纪及承销业务
        5.4.5.自营业务
6.AMC商业化转型的对策措施
    6.1.AMC商业化转型的微观措施
        6.1.1.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6.1.2.拓展和深化业务
        6.1.3.积极开拓处置市场
    6.2.AMC有效运行的宏观环境
        6.2.1.健全法律法规体系,提高司法执法效率
        6.2.2.加快培育不良资产交易和资本市场体系
        6.2.3.加强对AMC的外部监管
        6.2.4.构建社会信用体系和保障体系
7.总结
参考文献
致谢
期间参与课题及论文获奖情况

(6)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引言
    1.1 问题的提出
    1.2 研究意义
    1.3 文献综述
    1.4 研究方法
    1.5 论文结构
第2章 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及其处置方式
    2.1 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概述
        2.1.1 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规模
        2.1.2 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危害
    2.2 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的主要方式
        2.2.1 对银行注资
        2.2.2 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2.2.3 债权转股权
        2.2.4 资产证券化
        2.2.5 外资参与
第3章 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中的法律问题
    3.1 不良资产处置的总体法律支持不够
    3.2 债转股中的法律问题
        3.2.1 缺乏对债转股协议各方权利义务的规范
        3.2.2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股东权利得不到保障
        3.2.3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股权退出存在障碍
    3.3 不良资产证券化中的法律问题
    3.4 外资参与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的法律问题
        3.4.1 主体资格问题
        3.4.2 资产定价问题
        3.4.3 其他相关法律问题
第4章 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的法律对策
    4.1 完善相关法制制度
        4.1.1 制定单独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法》
        4.1.2 建立个人破产制度
    4.2 制定债转股的专门法律
        4.2.1 完善债转股相关法律的选择——制度债转股的专门法律
        4.2.2 债转股专门法律要处理好几个方面的问题
    4.3 构建不良资产证券化法律制度
        4.3.1 明确证券化基础资产的法律性质
        4.3.2 特殊目的载体的法律定位
        4.3.3 改善投资者利益保护的法律环境
    4.4 完善利用外资处置不良资产的法律制度
        4.4.1 赋予外资同等待遇
        4.4.2 完善资产评估的相关规范
        4.4.3 放开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公司的设立限制
结语
参考文献

(7)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哈尔滨办事处不良资产处置方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绪论
    1.1 选题的背景与意义
        1.1.1 选题的背景
        1.1.2 选题的意义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1.2.1 国外研究现状
        1.2.2 国内研究现状
    1.3 论文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1.3.1 论文研究内容
        1.3.2 论文研究方法
    1.4 论文的创新之处
第2章 相关概念及理论综述
    2.1 相关概念的界定
        2.1.1 不良资产
        2.1.2 不良资产处置
        2.1.3 资产管理公司
        2.1.4 资产证券化
    2.2 资产组合理论
    2.3 信托理论
    2.4 本章小结
第3章 长城哈办不良资产处置方式分析
    3.1 长城哈办商业性资产处置情况概述
    3.2 主要处置方式分析
        3.2.1 诉讼追偿
        3.2.2 竞价转让
        3.2.3 协议转让
    3.3 本章小结
第4章 国外资产管理公司处置方式及借鉴
    4.1 美国模式
    4.2 韩国模式
    4.3 瑞典模式
    4.4 国际经验对长城哈办的启示
        4.4.1 处置不良资产需政府配合
        4.4.2 处置不良资产要及时快速
        4.4.3 不良资产处置应市场化
        4.4.4 资产证券化是不良资产处置的有效途径
    4.5 本章小结
第5章 对长城哈办处置不良资产的建议
    5.1 利用资产证券化处置不良资产
        5.1.1 采用信托模式进行资产证券化
        5.1.2 信托模式下资产证券化交易流程
    5.2 利用外资参与不良资产重组与处置
        5.2.1 选取适当的重组资产
        5.2.2 合作方式
    5.3 充分利用资产重组处置不良资产
        5.3.1 以物抵债处置不良资产
        5.3.2 以股抵债处置不良资产
        5.3.3 对抵债物权和股权的管理
    5.4 本章小结
结论
参考文献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和取得的科研成果
致谢
个人简历

(8)外资参与中国不良资产处置的法律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一、引 言
二、中国不良资产的形成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历史角色
    1.中国不良资产的成因与现状
    2.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历史角色
三、外资参与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处置的可能性和必要性
    1.外资参与不良资产处置的可能性
        (1) 利益空间刺激了外资参与国有不良资产处置的积极性
        (2) 相关法律和鼓励政策的纷纷出台成为外资进入中国市场的外在动力
        (3) 外资参与处置不良资产为其进入国内证券市场另辟蹊径
    2.吸收外资参与不良资产处置的必要性
        (1) 吸收外资参与不良资产处置有利于加快中国不良资产处置步伐
        (2) 吸收外资参与不良资产处置有利于中国学习并借鉴先进的国际经验
四、外资参与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处置的方式及法律障碍
    1.组建合资、合作公司
    2.打包处置
    3.不良资产证券化
五、外资参与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处置中的法律对策
    1.应明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公司类型并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
    2.应及时对中国现行分业经营体制的除外规定作出解释
    3.吸引外资参与处置, 应制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法》和《资产评估法》
    4.外汇管制问题

(9)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运行与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导论
    1.1 选题背景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1.2.1 研究目的
        1.2.2 研究意义
    1.3 国内外研究综述
        1.3.1 国外研究动态及评述
        1.3.2 国内研究动态及评述
    1.4 研究的思路和方法
        1.4.1 研究的思路
        1.4.2 研究的方法
    1.5 研究的可能创新之处
第二章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展理论
    2.1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产生的理论分析
        2.1.1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信息生产优势
        2.1.2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处置的交易成本优势
        2.1.3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风险管理和参与成本的优势
    2.2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的收购及其管理理论
        2.2.1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的收购
        2.2.2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的管理
    2.3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不良资产处置中与欠款企业的博弈分析
        2.3.1 “债转股”中各利益主体及其行为准则
        2.3.2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欠款单位的博弈模型
    2.4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演进的模型分析
        2.4.1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成立前:借方替代的金融支持模型
        2.4.2 借方替代所导致的金融风险不断累积
        2.4.3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介入后的金融支持模型
    2.5 金融创新理论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发展
        2.5.1 金融创新一般理论
        2.5.2 金融创新产生的模型
        2.5.3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发展创新
第三章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运行及发展模式的国际比较及经验借鉴
    3.1 发达国家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运行及发展模式
        3.1.1 美国重组信托公司(RTC)的运行及发展模式
        3.1.2 日本整理回收机构和过渡银行的运行及发展模式
        3.1.3 瑞典的资产管理公司运行及发展模式
    3.2 新兴市场经济国家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运行及发展模式
        3.2.1 韩国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运行及发展模式
        3.2.2 泰国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运行及发展模式
        3.2.3 马来西亚资产管理公司的运行及发展模式
    3.3 经济转轨型国家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运行及发展模式
        3.3.1 匈牙利国有资产管理公司与投资发展银行的运行及发展模式
        3.3.2 波兰的工业发展署和不良资产处理部的运行及发展模式
    3.4 经验与启示
        3.4.1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设立与成功运行需要特别的政策和法律支持
        3.4.2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展需要明确的经营目标与合理的激励机制
        3.4.3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有效运营需有健全的治理结构
        3.4.4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应制定切合实际的不良资产处置策略
        3.4.5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银行不良资产必须结合本国国情
        3.4.6 退出或转型与机构定位、资产特征、市场需要等三个因素紧密相关
第四章 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展历程及运行评价
    4.1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成立的背景、特点与功能定位
        4.1.1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设立的背景
        4.1.2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特点
        4.1.3 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功能定位
    4.2 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发展历程及成就
        4.2.1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总体发展状况
        4.2.2 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业务发展演变历程
        4.2.3 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业务发展的比较
        4.2.4 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成立以来取得的成就
    4.3 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运行绩效评价
        4.3.1 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处置回收情况
        4.3.2 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处置特点
        4.3.3 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处置绩效实证分析
第五章 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运行发展中问题及制约因素
    5.1 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运行发展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5.1.1 发展目标及模式不清晰
        5.1.2 资金来源不足
        5.1.3 处置手段及业务范围有限
        5.1.4 运行机制不完善
        5.1.5 缺乏有效监管
    5.2 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展的外部制约因素分析
        5.2.1 资本市场不完善
        5.2.2 缺乏权威的中介机构
        5.2.3 社会保障机制不健全
        5.2.4 法律环境不完善
        5.2.5 社会信用环境不佳
    5.3 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展的内部制约因素分析
        5.3.1 公司治理结构畸形
        5.3.2 业务结构单一
        5.3.3 专业人才缺乏
        5.3.4 缺乏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第六章 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发展趋势
    6.1 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存在的必然性
        6.1.1 国外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发展方向
        6.1.2 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道路的选择与实践
        6.1.3 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存续并转型
    6.2 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处置市场化趋势
        6.2.1 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的传统处置方式
        6.2.2 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处置方式的市场化趋势
    6.3 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商业化转型趋势
        6.3.1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未来走向的国际参照系
        6.3.2 中国经济结构调整需要具有投资银行功能的中介机构
        6.3.3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向投资银行转变的相对优势
        6.3.4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展成投资银行的现实基础
第七章 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展模式
    7.1 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展的目标及业务功能
        7.1.1 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展的目标
        7.1.2 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业务功能
    7.2 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
        7.2.1 产权制度建设
        7.2.2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7.3 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展模式的选择
        7.3.1 投资银行模式
        7.3.2 单独组建金融控股公司模式
        7.3.3 与母体银行组建集团模式
第八章 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运行发展的保障措施
    8.1 加快资产管理公司内部机制改革
        8.1.1 加强公司治理进行股份制改革
        8.1.2 合理确定资金来源和损失承担
        8.1.3 促进不良资产处置方式的多样化、全面化
        8.1.4 拓展并创新业务突出主营业务
        8.1.5 建立有效的人员聘用和激励机制
    8.2 完善资产管理公司外部环境建设
        8.2.1 加强对公司转型、不良资产处置等方面的立法
        8.2.2 加快培育不良资产交易和处置的市场体系
        8.2.3 积极利用外资参与不良资产处置
        8.2.4 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8.2.5 积极进行配套措施改革
第九章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作者简介

(10)论外资参与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的法律问题(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导言
第一章 外资参与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的背景
    第一节 国有银行不良资产现状
        一、银行不良资产的定义
        二、国有银行不良资产的成因、规模
        (一) 国有银行不良资产的成因
        (二) 国有银行不良资产的规模
    第二节 外资参与国有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的法律原因
        一、相关法律的出台
        二、规避某些限制外商投资的法律
        三、借机进入国内资本市场
    第三节 外资参与国有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的主要方式
        一、组建合资、合作公司
        二、直接收购
        三、不良资产离岸证券化
第二章 外资参与国有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的法律问题
    第一节 关于政府管制的法律问题
        一、主体资格
        二、行业准入
        三、外资待遇
    第二节 外资参与国有银行不良资产处置操作问题
        一、设立合资公司模式的相关问题
        二、打包处置不良资产存在的问题
    第三节 不良资产离岸证券化的法律问题
        一、不良资产证券化的含义
        二、不良资产离岸证券化的法律问题
第三章 韩国不良资产处置实践及其启示
    第一节 韩国不良资产处置实践
        一、韩国不良资产处置机构
        二、韩国利用外资参与不良资产处置的方式
        三、配套法律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第二节 韩国不良资产处置实践的启示
        一、韩国不良资产产生的原因、规模及与我国的共性
        二、政府在不良资产处置方面需要发挥重要作用
        三、建立完善相关立法
        四、寻求利用外资的多种手段
第四章 完善我国利用外资处置不良资产的法律思考
    第一节 关于完善相关配套法规的法律思考
        一、修改相关法律,赋予外资同等待遇
        二、放开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公司的设立限制
        三、明确资产管理公司的法律定位
        四、完善资产定价的相关规范
        六、逐步放宽外汇管制
        七、完善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
    第二节 关于以法律手段探索利用外资的新途径
        一、制定SPV 的特别立法
        二、制定《资产支撑证券法》
        三、建立信用评级规范
结论
参考文献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四、中国利用外资处置不良资产有新突破(论文参考文献)

  • [1]A银行的不良资产管理研究[D]. 郑冬冬.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2014(07)
  • [2]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若干法律问题研究[D]. 陈南辉. 武汉大学, 2012(01)
  • [3]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的若干法律问题研究[D]. 周再明. 复旦大学, 2011(08)
  • [4]DG银行不良资产管理研究[D]. 苏晖. 华南理工大学, 2010(03)
  • [5]AMC不良资产处置绩效评价及其商业化转型研究[D]. 翟欣欣. 西安理工大学, 2010(12)
  • [6]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法律问题研究[D]. 周四明. 湘潭大学, 2009(02)
  • [7]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哈尔滨办事处不良资产处置方式研究[D]. 张彧. 哈尔滨工程大学, 2009(S1)
  • [8]外资参与中国不良资产处置的法律分析[J]. 李丹丹,马仁龙. 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9(02)
  • [9]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运行与发展研究[D]. 赵永军.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08(12)
  • [10]论外资参与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的法律问题[D]. 王钰. 华东政法大学, 20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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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利用外资处置不良资产取得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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