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能两地重复交吗

社保能两地重复交吗

问:可以同时在两个地方交社保吗
  1. 答:劳动者不可以两地同时交社保。
    一般不可以在两个地方同时缴纳社保。重复缴纳的第一种情况是两地重复缴纳同种社保,如参保人同时存续两个及以上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且重复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期其他关系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异地重复缴纳不同种社保,如“职保”和“居保”,对于不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内的多重养老保险关系,参保人员在同一年度内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其重复缴费时段只计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并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缴费时段相应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退还本人。
  2. 答:一般都不允许社保两地缴纳,这属于“社保重复”,遇到这种问题要联系两地待遇发放的社保经办机构,并选择确定一地作为其养老金领取地,另一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一次性退还个人账户余额,同时清理其养老保险关系。
    可以办理转移。你只要在户口所在地参保,然后跟社保局申请把北京的社保缴费转移过来。先参保,然后叫社保局开转移接收函,拿着接收函去北京社保局打印缴费清单和转移接收函上需要的东西,带回另一个城市那边参保的社保就可以。执行转入地职工医保政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跨省、区、市转入户籍所在地的,其职工医保关系随同转移,执行转入地职工医保政策。应缴纳的医保费按转出地标准一次性划入转入地失业保险基金。转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当地有关规定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办理职工医保参保缴费手续。缴纳医保费时,不足部分由转入地失业保险基金予以补足,超出部分并入当地失业保险基金。失业人员停止领取保险金后,经办机构也停止为其缴纳医保费用。此时,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可按规定相应参加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农合。
    【法律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五条 《暂行办法》实施之后重复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参保人员,由本人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养老保险关系并继续领取待遇,其他的养老保险关系应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剩余部分一次性退还本人。
问:可以同时在两个地方交社保吗
  1. 答:不可以同时在两个地方交社保。如果是在同一个城市是不可以重复交两份社保的,因为一个城市只有一个社保账号,如果想退休之后领取多一些退休金,那么可以缴纳社保时选择社保基数高一些。
    但是,由于目前全国的社保系统还没有联网,如果在两个城市共同参保也可以。但就算真的能这样参保,到退休后也是不能拿到两份退休金的。
    综上所述,同一个人是不能同时在两个地方缴纳社保的,重复参保是不能同时享受重复待遇的,如果发现重复享受社保待遇的现象,社保部门都会及时制止,并要求退回重复领取的待遇。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文件规定,参保人在两地以上同时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或重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应按照“先转后清”的原则,由转入地经办机构负责按规定清理。
    简单来说,两个地方个人缴纳社保同月份部分无法合并,会退还一个城市的个人部分,企业交的那部分会归当地社保统筹基金里保障当地养老金发放。
问:可以两地同时交社保吗
  1. 答:如果缴纳的社保种类完全一致的,劳动者一般不能两地同时交社保。因为劳动者只有一个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所以可以选择在一地参保,而不能重复缴纳同一种类的社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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